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农高区,是指国务院批复划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的区域。本条例所称县,是指农高区所在地的县。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