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因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变更确需拆迁或者占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和场地的,应当经教育部门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建设后拆迁原则,在不降低规划标准的前提下就近建设,不具备就近建设条件的,可以适当调整位置异地建设。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