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矿产品营销实行统一销售发票制度。重要矿产品运出矿区时,必须随车带有矿区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矿产品准运凭单。禁止无采矿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采的矿产品进入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营销无统一销售发票的矿产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营销煤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