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机场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调、解决机场安全运营中的问题。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