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航油油库安全距离和航油管道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书面征求航油设施管理者和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涉及航油油库、航油管道设施设备安全的建设活动,建设单位施工前应当书面征求航油设施管理者和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