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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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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有效

在两湖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内有关两湖水资源环境保护的环保、规划、水利、林业、绿化、建设、农业、卫生方面的行政处罚,由两湖管理机构实施。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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