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坚持依法监管、分级负责、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