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种子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管第四十一条有效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整理和分析种子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市场动态等信息,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平台,提升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