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粮食生产的科技投入,鼓励研究和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粮食科技推广人员,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