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四章 产品质量的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仲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