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梯条例/第四章 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电梯施工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对提供的申请检验资料和相关见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