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梯条例/第三章 使用和维护保养第二十八条有效电梯使用单位装修电梯轿厢不得使电梯平衡系数超出标准许可范围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不得改变轿厢、轿门、层门的结构和电梯性能参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前款规定轿厢装修后的电梯应当经电梯制造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测记录应当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