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梯条例/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十八条有效电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移装:(一)整机使用年限十五年以上的;(二)技术资料不齐全的;(三)经检验不合格的。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