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计量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计量监督检查由县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规定的区域内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