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合理配置。

绿化规划应当与国土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