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第五十七条有效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