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第五十三条有效在本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环境信用记录。建设单位在招标施工单位时,应当将环境信用记录纳入招标条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