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监督与服务第五十四条有效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