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监督与服务第五十五条有效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和清障救援车辆在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