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场地开展教学和培训。

道路上进行的驾驶培训,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