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有效禁止大、中型营运性客运车辆在22时至次日6时通行三级以下道路。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