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十九条有效规划部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就是否影响交通安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