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因生产经营排放、贮存、装卸作业造成航道淤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除。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