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工业生产和机动车清洗、空调机冷却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得直接排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