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城市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明行为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不文明行为加强舆论监督,按照规定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