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推进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监测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推动通信网络对低空空域的覆盖,支持适度扩大低空无线电使用频段。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