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生态宜居第四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