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生态宜居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适宜寒地的农村卫生厕所,加强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相衔接。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