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黑土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