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五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经黑土地的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