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五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黑土地周边山地保护,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防止山地生态环境恶化,提高自然生态环境恢复能力。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