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二百二十一条有效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百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