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有效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除载明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一百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