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洪减灾第四十二条有效河道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河道工程安全,利于河势稳定和行洪畅通。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