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卫河水生植物、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保护,定期对渔业资源进行调查、监测、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