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编制卫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卫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