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卫河生态流量目标,制定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