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和边境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提升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公共信息服务水平,为边境地区居民提供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就业、维权、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省人民政府和边境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边境地区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边境地区流动,支持在边境地区建设高等教育平台和职业教育平台,在边境城市设立分校或者开展其他形式的合作办学。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