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以及小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及时协商解决涉及业主利益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