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网格员在工作中采集的基础信息应当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平台或者上报相关部门。网格员对在工作中收集的意见诉求和发现的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等事项,应当予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平台。负责相关信息平台运行的机构按照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及时流转相关单位处置。承办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涉及多个单位处置的事项,由负责相关信息平台运行的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联动处置,及时解决。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