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第二十八条有效长湖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长湖水环境质量保护目标和长湖流域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入湖机动船舶准入和总量控制制度。依法批准入湖的机动船舶应当配有防渗、防溢、防漏、垃圾收集设备,防止残油、废油、船舶污水等污染物入湖。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作为动力的船舶。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