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简称名城)保护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名城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