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立由文物、党史、规划、建设、旅游、档案等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咨询专家库,为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