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