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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活动

第五十二条

有效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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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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