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活动第四十四条有效信仰伊斯兰教的公民前往国外朝觐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除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以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朝觐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