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九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