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第二十三条有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人才分类标准,定期发布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等信息,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的紧密对接。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