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国内、国际其他城市的协同合作,联合开展跨区域重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强南粤古驿道等重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研究和宣传推广,推动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