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海关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整合精简报表、指标,加强数据共享,推进企业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